有關缺乏專注力/過度活躍症
確診還是誤診?

在香港,得多家長都對缺乏專注力過度活躍症(Attention-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HDH)、缺乏專注力(Attention-Deficit Disorder, ADD) 及過度活躍症 (Hyperactivity Disorder, HD)等有一定認識。當家長們透過不同的媒介,如心理專家、輔導員、社工或雜誌等得到以上不同問題的資料後,由於缺乏真正的專業知識,故大家都以專業人士的意見作指引。然而,這裡有多少爭論及誤診出現?大家對缺乏專注力過度活躍症(ADHD)產生多少的謎思?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我們已有相對的準則去確診上述所提及的病症,但對於一些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及經驗的「專業人士」則仍難以透過此等準則去分析案主的行為或情緒以協助確診。例如有關ADD:DSM內有一條準則為「經常不能保持集中去進行活動或完成指令」,另一條有關HD的是「在課堂中經常離開座位或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如期望中留守在自己的座位上」,這是否代表我們無須檢定有關行為或其內在因素呢?或許,我們可跳過其他相關的答案而直接以上述的準則來判斷呢?

有很多不同的原因可以導致上述三個病症,而且不單止小朋友會與上述三病症拉上關係,成年人也被包括於其中。成年人因為過多的壓力及社會焦慮引致有缺乏專注力過度活躍症,一點也出奇的。問題是成人與小朋友,是否都真的患上該等病症。

非常有趣的是,誤診缺乏專注力過度活躍症不是一件稀罕的事情。近年,很多英美及歐、亞洲等國,確診缺乏專注力過度活躍症的個案數字也出現急劇的上升,而且年齡組別也擴展至成年人的層面,撇開有關數字上升的所有猜測原因,就獨立看看香港的情況。

我們嘗試考慮相關專家,到底他們是否真的有足夠的資歷?他們是否有相關的經驗與履歷?最簡單的方法讓我們知道的就是,到底他們使用的測試及評估方法否足夠、適合、合理、詳細呢?所使用的測試方法是否有效而值得信賴及相信呢?準確是否因為具競爭性的評估價錢或「專家」擁有多張學歷而去決定呢?差不多每兩個月,筆者起碼聽到一個或以上的誤診個案,那些「專家」都不是符合資格,也沒有足夠的經驗去診斷,他們偏偏只憑肉眼去決定,只要他們發覺小朋友不集中上課,或相對有活力,或他們觀察到其行為符合DSM內的基本標準,但沒有考慮他們其他的情況,是否因心情鬱鬱寡歡,又或其他心理因素造成異於一般的行為?

諷刺地,經過這些「專家」不足或缺乏正確評估方式或沒有經過謹慎審視而作出診斷的小朋友,他們遠離了這些「專家」後,沒有接受任何的特別治療,也沒有改變其生活方式與細節,但他們一般都能得到不俗的成績,而且更保有中上的學習態度。

誤診,足以直接及瞬間影響小朋友的發展。家長們,請多加留意自己小朋友的行、情緒,以及其言語及非言語表現。因為,一般情況而言,家長你是最了解自己的小朋友多於那些「專家」。

延伸閱讀:

以下這連結是外國一些學校以不足及不全面的評估方式去評定小孩是否患有ADHD。

http://specialedpost.org/2013/04/22/school-district-accused-of-conducting-improper-adhd-assessments/

Eddy

心理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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