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推《校服指引》

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日發出《校服指引》,作為學校按照平等原則制定及實施校服規則的參考。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稱,作為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香港的學生來自不同背景,並有不同的需要;而宗教和文化習俗往往與種族身分認同相關,校服規則宜尊重並顧及學生的不同文化、宗教和種族習俗。

周一嶽表示,一些文化和宗教規定信徒遵守特定的衣著守則,或穿著、佩戴一些特定物品,以向外展示他們的文化和信仰。學生的宗教可構成其種族的一部分,學校有需要彈性處理,容許他們偏離常規校服政策,以遷就該等學生的特殊需要。

《校服指引》亦引述英國兩個校服的案例作參考,指海外對於少數民族學生穿戴傳統衣服有先例,若學校有合理理據,例如生及安全、保安、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則可在校服規則內加入對服務款式和外觀的限制。

二○一○年數十名少數族裔學生及家長,曾到立法會及政府總部外請願,抗議本港有近九成半主流學校不批准在校服之外,加穿頭巾或長褲,認為涉歧視少數族裔學生。周一嶽今年三月已預告會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發出《校服指引》,協助學校按照平等原則制訂並實施校服規則。

《校服指引》將以八種語言印製,即中英文、烏都語、尼泊爾語、菲律賓語、泰語、印度語和印尼語,並會分發予所有中小學。

(2014-6-9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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