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

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 PTSD),當人們經過擾亂、可怕的事情,或其他傷害性的遭遇,出現心理障礙,這些心理障礙,是可以透過心理治療來處理的。

為了減少被誤導或誤診,故列出確診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的標準,總共有六項。而此標準亦是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IV》(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IV, DSM IV)。

 

一,當事人曾經歷、目覩、或面對某些事情而感到受威脅或嚴重傷害;又,當事人的反應是驚懼、無助或感到恐怖(小童的情況,則須另加有關其組織及激動的行為的觀察)。

二,至少有以下一項情況曾發生:不斷重覆的經歷該事情,並對其相關之影像、想法及感知感到驚慌或不滿;又或經常做夢,夢見相同的圖面;又或在醒時,該等反應彷如該事情重新於眼前即時出現般(包括:幻想、幻覺、突然憶起該事情);任何一些外或內在的心理提示均聯想到該創傷;由該創傷引發的內在或外在的身體反應。

三,為了避免再被該創傷引發問題,故當事人對大部份的事情也可能會有麻木的反應,而以下情況中可能會有三項或以上的情況曾發生:避免思想、感受、對話與該創傷有所關連;嘗試避免一些活動、地點、人物,以免再喚起該創傷的記憶;對該創傷的重要部份遺忘;疏遠身邊的人;限制了一系列的情感表達;感到沒有明天,如不再期待事業、婚姻及小孩。

四到底當事人有否一些新的行為持續出現,而該等行為或癥狀在創傷或事情後才有的?以下其中有兩項,則此情況屬於成立。如睡眠出現問題,包括失眠或經常不能酣睡?容易發怒?不能集中?常處於高度警惕?過度驚慌或驚嚇的反應?

 

 

五,其困擾,特別是二至四項,是否出現超過一個月?

六,其困擾是否做成一些臨床性的重要困惱或破壞了其社交、工作或其他個人正常而重要的功能?

當上述癥狀,大部份出現於三個月內的,一般屬於急性,而多於三個月或以上,則屬慢性。有很多人以為有一兩項的問題出現,被診斷別人是患有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是不對的,因為這個心理障礙其實也有相當於「潛伏期」,一般會於事情發生至少一星期後才出現癥狀,有些是過了半年發才開始出現癥狀。有關此問題,可以去一些專門應付此問題的網站或專家查詢。

在歐美等國,有很多不同的天災、人禍發生,例如:地震、海嘯、戰爭……等等!較個人化的情況如被虐打、強暴、嚴重交通意外,甚至看著別人在跟前自殺等等!香港著名的引發此種心理障礙的是「1993年蘭桂坊人踩人」慘劇。美國人的是「911事件」,此等問題都會引不同人、不同程度的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若然不作處理,其病變可以成為很多不同類形的心理問題,如社交恐懼、強迫症、焦慮症等等問題。

 

 

治療方法一如其他的心理障礙般,是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療法,在歐美,已經有一兩套基本的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的療法,但那不是絕對。從不同的治療方法中,最基本的認知行為治療法也可以治療,當然,這要看治療者的功力;而過去也有不少的人採用完形治療法,這個較為適合去處理一些情感上或現實與感覺上失衡的心理障礙;有些方法,則帶點兵行險著,如有人喜歡用洪水法,治療師陪著當事人,立即重現該情況讓他克服,但這個方法並不如電影橋段般湊效,可能會弄巧反拙;故有人會用相反的脫敏法,去除對該事件的敏感反應。

仍是那一句,要找合適的專家,不可以隨便去服藥,很多心理障礙,都需要心理方法去解決!心理問題,心藥醫!

Eddy

心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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